一、嚴格貫徹執行國家及上級有關財經法律、法規與財務管理制度,建立健全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財務管理制度。
二、負責監督編制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年度財務預決算及執行情況。
三、負責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經費支出、資金調度,疏通業務資金結算渠道,提高資金綜合使用效益。
四、加強資金收支管理,提高內部業務素質,強化內審措施,確保資金的合理、合規使用。
五、嚴格遵守執行財務收支規定,當好領導參謀,加強核算,強化會計憑證與賬表檔案管理措施,合理提出年度經費與支出計劃,負責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固定資產的管理工作。
六、嚴格按照保證金收退的管理辦法,認真審核落實保證金的收退職責。
七、積極完成各項臨時性工作。